標題寫的很清楚,這是一篇抱怨文,不喜歡看的可以直接略過…因為這篇,完完全全只是大樹本人的詌譙文。
從平面設計轉型為資訊人員,最重要的原因,就是設計是很主觀的東西,做久了違反自已意願的設計案後,我選擇妥協不幹了。但繞了一圈,弄網頁還是會遇到相同的狀況。
雪特! 你要的這些狗屎,就一定就比較好嗎?
如果連客戶本身都拿不出產品照片,那一而再的挑剔我辛苦找來的圖,是什麼意思?
朋友告訴你弄成精品網頁的感覺,這我可以接受… 但你直接挖了人家一大塊的背景圖來用,還就此定案:「就照這樣做吧…」啃 ! 到時候被告侵權是要怪你還是怪我 ?
朋友告訴你字體可以加點創意…畫了老半天,你選擇用回原來的華康字型。用個現成字型就當logo在用,很寶貝嗎 ?
畫面上加了小小產品圖,還告訴我…這張圖不好,要換一張好一點的…靠 ! 這不是你家的產品嗎 ? 你沒有照片,我找的你又不要… 是要怎麼生啊!? 怎麼待資訊公司又繞回待設計公司的宿命啊。
最近職業倦怠越來越嚴重,回家跟老媽學賣菜好了…怒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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